2021年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公告

时间:2021-05-11 11:26:24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拟录用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拟录用职位人数1:6的比例,对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以外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预审,后期视递补人选情况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及地点

面试确认拟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原豫组宾馆)2楼会议室进行,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6号。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三、须提交材料

考生面试确认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均须提供;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等。所学专业未在专业(学科)目录上的,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内容等应与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内容等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就读院校认可的本人所学专业的毕业生成绩表,加盖就读院校公章)。

4.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由考生下载附件3后如实填写并签字。

5.党员身份证明。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均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转正定级表和社保缴纳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在部队服役的,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和有其它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如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归属问题请咨询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的,提供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同底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参加面试确认考生请在本公告发布2日内,将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word版本)和本人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00KB)发送到电子邮箱(zzb101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

参加网上资格预审的考生,请在本公告发布2日内,将材料1至6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成电子文件包,发送到电子邮箱(zzb1019@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同上。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顶替。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模板见附件6)。

2.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对所提供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确认或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递补资格。

5.省委组织部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用网站为河南党员教育服务网(网址:www.hndyjyfw.gov.cn),本次考录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考生有义务并且务必持续关注该网站。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371-65902844 65903112

附件:1.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2.参加网上资格预审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4.同意报考证明

5.离职证明

6.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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