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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编当初是怎么制定区分的?

时间:2021-04-14 21:05:10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官方首次正式使用“事业单位”这个词是1955年,首次使用“公务员”这个词是1987年,那为啥要分开呢?只有把这个弄清楚了,才知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哪个好,才知道未来还会怎么改。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下从建国前到建国初期,直至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干部制度的变化过程。

公务员和事业编,曾经是混为一谈的。笼统的说,他们都是干部,是群众中的骨干力量。这部分人,在建国前统称为“革命同志”,新中国早期统称为“国家干部”,改革开放后1987年开始,才逐步将“公务员”从“国家干部”中剥离出来单独管理。

一、战争年代的干部人事制度:革命同志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脱胎于建国前党的干部制度,在延安时期党的组织制度、干部制度已经初具规模。当然那个年代没有分得那么细,大家从事革命工作,革命职业不分贵贱,统称为“同志”,具体包括:

1、党员。包括根据地机关工作人员,部队领导,以及地下工作者。那时候的党员都是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甘愿奉献牺牲的一群人,是绝对的少数精英和骨干力量。

2、军人。军人也是有编制的,并且管理很严格,有没有正式的军人编制,涉及到你是属于地方还是属于建制内干部。新中国成立前夕,部分作战部队就地转为地方行政机关,部队的领导干部转为地方的领导干部。

3、其他人员。党还在根据地创办学校、医院,主要是考虑到前线军人的子女无学可上、无人照顾,办学校能更好地培养革命后代。这时候的学校和医院隶属于根据地或者部队,其中的老师或者医生,有的是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军人,有的是对革命事业充满热情的先进分子,但大家都是同志。

电视剧《潜伏》中,李涯于1944年从天津成功地到了延安,并潜伏下来,代号佛龛,任职第二保小自然课教员。这时候的李涯,虽然只是一名老师,但其实也是属于革命工作者的一员,被称为同志。

二、新中国早期大一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国家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继承和发扬了革命战争年代干部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并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

1953年起将全体干部按工作部门划分为不同的系统并制定“职务名称表”,这里的全体干部,涵盖了国家主席、市长、厂长、校长等所有干部,这些干部在同一个规则下,由同一套制度统一管理。唯一的变化是,逐步建立了分部门分级别管理干部的体制,比如你是煤炭系统的干部,他是电力系统的干部,但只是分类,仍然统称“国家干部”。

那个年代想要迈进干部队伍的门槛也不容易,一般都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组织调配安置的退役军人,或者通过“顶替”、“内招”等形式进入的干部子弟。比如6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分配表的身份一栏里一般都是“干部”两个字,然后或者被分到机关,或者被分到医院,或者被分到学校做老师,甚至被分到国营企业,但大家没什么差别,都是国家干部。

电视剧《情满四合院》中,第三轧钢厂的厂长就属于国家干部,从电视剧中也可以看出,厂长的权力很大,和政府官员没什么区别。回到家乡的“首长”请干部们吃饭,厂长就在受邀之列,还坐在“首长”旁边。那时候的国营厂,一般也有自己的医院、学校,一个人的一生,都可以由厂子包办。

三、改革开放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逐步分离:公务员、事业编

1、首次出现“事业单位”这个词。最早是没有事业单位的,直到1955年7月,在国家发布的《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事业单位”一词,它指那些活动经费由国家财政列为事业项目开支的机关和部门。从此,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企业单位一起,成为反映我国社会组织机构的基本概念之一。

不过,这个时期,虽然有了事业单位这个名词,并且把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单独列出来了,但是在人员身份上并没有明显变化,还是统一属于“国家干部”。

2、首次出现“公务员”这个词。直到1987年11月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党的十三大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其中强调,要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这是首次强调“公务员”这个概念。报告指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国家干部”这个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

从这个时候起,才算正式将公务员从“国家干部”的概念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管理。

3、首次明确公务员定义。有了公务员的概念,但是要真正的从国家干部中剥离出“公务员”,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为做好制度建设,人事部从劳动人事部中分离了出来,专门负责公务员条例的制定。经过近10年大范围的调研和小范围的试点,1993年5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条例明确: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这是首次明确公务员定义。

4、首次开展国家公务员招考。1994年8月19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首次进行,当年30余中央国家机关共招录公务员490人,4300余人报名,招考比8.8:1,和今天动辄成百上千人的竞争比例相比,那时候考上公务员还是比较容易的。

5、首次把公务员写入法律。2000年起,国家开始着手制定《公务员法》,历经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公务员”这个概念正式写入国家法律,其明确指出: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至此,公务员制度才算是彻底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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